各科室: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试行办法》(中大办[2010]2号)的规定,现启动2019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要求
适合365体育网投申报的共四类,包括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优秀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临床研究5010计划项目。其中临床研究5010计划项目由医院临床试验设计部另行通知申报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本类别项目限额申报,由二级单位评审,择优资助。
1.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岗青年教师。优先支持申报过国家级项目的负责人。
具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资助:
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以上,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历年来获得过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和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获得过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资助。
如项目负责人为专职科研编制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不算入项目组成员,但须在《申请书》的签章页签字承诺,确保项目执行完毕。各单位项目的中止率今后会影响本单位青年培育项目的预算额度的分配。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3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项,资助强度由医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
3.具体组织形式
由学校科研院将预算控制数下达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进行组织遴选、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院内公示→学校科研院进行复核和公示、提出拟定立项项目后报批→项目立项后由二级单位进行中后期管理。
4.医院组织评审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申请书(完整版、匿名版各1份,电子版)、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首页电子版(论文首页合成一个PDF ,用颜色标记申请人姓名,如为并列第一或通讯也应标记)、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
(二)优秀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2019年新设项目)
?
本类项目按要求申报,项目负责人遴选、二级单位审查,择优资助。
1.申报条件
支持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发展潜力突出,对专业发展有创新理念的在校研究生及早进入科研活动,参与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培养提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本类别项目其导师为第二负责人。申报项目要求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不得与已立项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项目应在项目负责人的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完成,导师为第二负责人。
本年度研究生人选的导师应为承担或参与了2018年度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定义见附件8)的本校教师。每个重大项目资助2个研究生,重点项目资助1个研究生,具体人选应在项目组成员所带的研究生中优选,每个研究生本年度只能获得1次资助。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1年,资助经费为5万/项。
3.具体组织形式
本类别项目立项程序为项目负责人遴选→二级单位审查→科研院进行复核和公示、提出拟定立项项目后报批。
4.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推荐项目清单(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
?
(三)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
本类项目自由申报,学校评审,择优资助。
1.申报条件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主要支持科研工作较突出,具有竞争未来大科研项目或高层次科研人才潜力的青年教师开展系统的自主创新研究工作,培育新一代的学术带头人,优先支持申报过国家级人才类项目及重大重点类项目的负责人。获得过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支持者不予再次资助。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2年,资助经费为30万元/项。
3. 具体组织形式
本类别项目自由申报,二级单位形式审查后上报至科研院,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4.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签字,一式七份及电子版、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
“申请代码”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15/index.html)填写。
?
?
二、申报注意事项
?
(一)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二)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包含在研和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目前有在研学校支持的各类培育项目,如三大建设培育项目等;
3.已获得2018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负责人;
4.申请内容与已获得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5.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和终止的。
6.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项目无需预算管理费用。
(五)立项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年度结余经费学校将于11月10日前收回学校重新统筹。
?
?
三、申报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
?
时间节点 | 申报工作安排 | 项目类型 |
7月2日17:00前 | 报送院内评审材料(《申请书》完整版及匿名版各1份,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首页PDF、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均为电子版) | 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
7月9日前 | 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至科研科邮箱进行审核 | 优秀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
7月11日17:00前 | 报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推荐项目清单(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 | 优秀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 |
7月11日17:00前 |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已立项项目批文及合同书摘要、已发表论文首页等),纸质版一式七份,签字,电子版; 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 | 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
?
联系人:姚翠媚? 电话:81332402、81332833? 邮箱:syskyk02@163.com
?
?
科研科
?
2019年6月25日
?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所有附件):
?
附件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2016]77号》
附件2《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试行办法》
附件3 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附件4 优秀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申请书及汇总清单
附件5 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及汇总清单
附件8 优秀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重大重点项目范围
附件9 申报意向二维码